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作者:open日期:2021-08-11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龙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规〔2021〕1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8月10日起至9月10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传真或邮件将意见反馈至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请在标题注明“深圳市龙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字样。

  为更好地交流和沟通,提交意见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

  1.第十一、十二、十三条相关问题请咨询张先生28949265。

  2.第十、十六条相关问题请咨询方小姐84657917。

  3.第十四、十五条相关问题请咨询马先生28949352。

  4.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相关问题请咨询吴先生28949269。

  5.其它问题请咨询毛小姐28949777

  传  真:0755-28949300

  邮  箱:gxjgy@lg.gov.cn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龙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9日

 

深圳市龙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摘):

第十一条 企业专业化发展扶持项目

(二)资助方式和标准:

获评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已获得省专精特新企业奖励后再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20万元补齐差额;获得国家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已获得国家单项冠军产品奖励的企业再获得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按100万元补齐差额。

 

 

 

实施细则
文件类型: .docx d187d2578497c4942275ad35fa05df3d.docx (34.66 KB)
 
起草说明.docx
文件类型: .docx 9192868dc5d9a1f4850a44ad8e8b0100.docx (17.9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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